香港居民线下申请旅行证
2022-06-20 16:37

驻尼日利亚使馆和驻拉各斯总领馆已经启用“中国领事”APP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港澳台同胞暂不通过APP办理。如有证件办理需求,请通过两馆咨询电话+234(0)8187123516(阿布贾)或+234(0)9162791792(拉各斯)预约,线下来馆办理。

一、适用人员

在国外的香港特区护照或特区其他旅行证件(不含“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即“BNO护照”)持有人,如无回乡证,需要回内地的。 

注:如短期出国的香港特区护照或特区其他旅行证件的持有人如在国外丢失或损毁上述证件,需返回香港或内地,请线下至我馆申请相应证件。

二、所需材料

1、香港特区护照或特区其他旅行证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原证件损毁,须提交损毁证件及证件损毁的情况说明,如原证件遗失、被盗,须提交有关情况说明。

2、完整、准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3、标准证件纸质彩色照片一式2张(2寸,免冠,白底深色上衣,其中1张贴于申请表上)。

三、受理时间

    驻尼日利亚使馆:每周二、四8:30-11:30(节假日除外)。电子邮件地址:abuja@csm.mfa.gov.cn,咨询电话:+234 (0)8187123516

    驻拉各斯总领馆:每周二、四14:30-17:00(节假日除外)。电子邮件地址:lagos@csm.mfa.gov.cn,咨询电话:+234 (0)9162791792 

四、收费标准

7000奈拉/本

五、注意事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上,申请人或监护人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并填写当日日期。

2、照片规格如下:

近照(6个月内)

正面(可见双耳)

免冠(不戴帽饰、不化浓妆),背景为白色,尺寸为48mm*33mm,头部宽21-24mm,头部长28-33mm

3、港澳台同胞旅行证资料页姓名栏为简体汉字,拼音可按现持证件的姓名拼音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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